论坛广播台
广播台右侧结束

主题: [转贴]小偷跳河逃淹死 失主竟‘有罪’

  • 小花
楼主回复
  • 阅读:444
  • 回复:0
  • 发表于:2013/1/31 9:00:06
  • 来自:上海
  1. 楼主
  2. 倒序看帖
  3. 只看该作者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祁阳社区。

立即注册。已有帐号?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

 (综合电)中国江苏省淮安市一名小偷,去年8月16日,因行窃事败逃走,被失主追赶。小偷情急下跳河逃走,却不幸溺毙。失主因此成为“罪人”,日前被人民检察院以涉嫌“过失致死罪”提出公诉。 

  有关检察官认为,失主虽非故意,但其紧追不舍与小偷的死有直接关系,且小偷在河中呼救时,失主没有出手相救,故须负起法律责任。
  
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,不再提供回复功能,请勿尝试回复!!